HTC 網路商店使用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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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2015年1月1日
1.1 HTC 網路商店使用條款(以下稱「本使用條款」)係您與 HTC 網路商店間具有法定效力之協議,規範您於HTC 網路商店內的所有權利義務,包含您透過電腦、行動裝置等管道訂購、交易、買賣或使用HTC 網路商店內商品/服務(包含但不限於硬體、軟體、授權或特定服務)皆有適用。使用HTC 網路商店之服務前,您必須先接受本使用條款並同意遵守HTC 網路商店不定時針對特定商品、服務(包含競賽、促銷或特定數量商品)所制定之特定條款(以下稱「額外條款」)以及HTC 網路商店對以上條款不定期所為之修訂內容。當您登入或使用 HTC 網路商店即表示您已閱讀並同意受本使用條款之拘束,若您是未成年人,則您應與父母或監護人一同檢視本使用條款,確保您的父母或監護人均瞭解並同意本使用條款之內容。當您同意遵守本使用約款,HTC 網路商店將授權您一不可轉讓、非專屬、得撤銷的權利得登入使用HTC 網路商店。 

您同意並了解,等,皆屬於本使用條款之一部分,如該些條款之部分內容與本文件之條款約定不一致時,則應以本文件之條款約定為準。
1.2 個人資料保護告知與同意條款:
1.2.1 當您使用本服務時,您可能會提供HTC 您的姓名、E-mail、聯絡電話、簽名、生日、地址、訂購日期、購買產品型號、價格、數量、付款方式、銀行帳戶、自然人憑證號碼、人口統計資料 (如性別、公司或組織名稱、職業、收入、興趣、語言偏好、教育程度、所在城市、國家/地區、郵遞區號、區碼、時區等)及其他足以辨識您身分之個人資料。
1.2.2 若您提供予HTC之個人資料包含您以外第三人之個人資料時,您應已經以適當方式告知該第三人本條款之所有內容,使該第三人知悉並取得其書面同意其個人資料將會提供予HTC依HTC隱私權政策進行蒐集、處理、利用、分享及/或國際傳輸。
1.2.3 您應確認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均屬正確,如有變更,您應通知HTC進行修正,如有不實以致您或第三人之權益受損,您願自行負責,HTC概不負責。
1.2.4 您就提供予HTC之個人資料,得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HTC提出書面請求行使下列權利:
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惟HTC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國際傳輸及請求刪除,惟依法HTC因執行業務所必須者,HTC得不依您的請求為之。
1.2.5 如您不願提供個人資料,HTC將無法即時為您提供服務或可能無法提供您所得享有之其他權益。
1.2.6 在閱讀上述條款與HTC隱私權政策內容後,當您點擊「去付款」或「提交」即表示您已同意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予HTC,並同意HTC依據HTC之隱私權政策,於主管機關許可業務經營之存續期間內,蒐集、處理、利用、分享、儲存及國際傳輸HTC所取得的個人資訊。
1.2.7 若您選擇使用與本服務相關之第三方網站或服務(「第三方物件」),請謹慎使用,HTC 對於第三方物件如何蒐集、存取、使用或揭露您的個人資料,概不負責。您應僅使用可信任的第三方物件,並查閱所有第三方的隱私政策。

2線上下訂與接受

2.1 HTC 網路商店將盡力完整描述所販售的商品/服務。但是我們並不保證對所販售商品/服務之價格、送達日期或其他產品特性的描述正確、即時、完整與無錯誤。在HTC 網路商店對產品/服務價格、送達日期或其他產品特性的描述,須依據產品實際情形跟庫存狀況而定,其並不構成HTC 網路商店對您的購買要約,HTC 網路商店不受其拘束且在HTC 網路商店具體承諾您的訂單而使該筆交易成立生效前,HTC 網路商店得隨時撤回或修改之。
2.2 所有在HTC 網路商店中對於產品或服務的規格說明、圖示、特性說明、效能資料等資訊都僅為對於該商品/服務的一般性說明,其並不構成HTC 網路商店對於該產品或服務的明示或默示擔保。您必須依據產品規格書或保固書來決定產品或服務之內容。
2.3 HTC 網路商店將會盡全力避免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的商品/服務發生缺貨的情形,但您同意並瞭解HTC 網路商店仍有可能在庫存售罄的情形下,被迫拒絕或取消您的訂單,且HTC 網路商店無須負擔任何法律責任。
2.4 您所下的訂單,僅構成您依據HTC 網路商店網站價格與交易條件訂購該商品/服務的要約而該筆交易仍需待HTC 網路商店的訂單承諾後方成立生效(無論您點選的連結或網頁按鍵是否有「完成訂單」、「完成交易」或類似字眼)。同樣地,任何您所收到的訂單確認郵件或通知僅是HTC 網路商店對於收到您訂單的收訖確認而不構成HTC 網路商店對於該訂單的承諾。
2.5 HTC 網路商店將於收到您對於訂購商品/服務所應支付的款項全額並由系統發出已出貨通知後,對於您的訂單做出承諾。在HTC 網路商店承諾訂單後,您的訂單交易將成立生效。HTC 網路商店可以在訂單成立生效之前隨時拒絕、取消或修改您的訂單。
2.6 如果HTC 網路商店有確切理由相信您可能從事詐騙或其他犯罪行為或您可能無法依照您訂單上約定時間完成付款或您嚴重違反本使用條款之規定時,除了法律所賦予的其他權利外,HTC 網路商店有權得(1)終止所有與您進行中的交易(2)停止配送在途中的商品/服務(3)停止任何HTC 網路商店對您的服務提供(4)取消所有您在HTC 網路商店參與或取得的權利、利益或活動資格等(5)終止所有HTC 網路商店與您之間的契約關係。

3價格與支付方式

3.1 除非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另有其他標示說明,HTC 網路商店所標示的售價並不包含您購買該商品/服務可能產生的運費、貨物稅、政府規費等,而您同意自行支付該等費用或賦稅。
3.2 您所應支付的商品/服務價格係以HTC 網路商店承諾您訂單時的有效價格為準。您同意如果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的商品/服務價格,依一般對同等或類似交易有認識的消費者的認知會是明顯錯誤的, 則HTC 網路商店有權取消您該筆訂單並退回您已支付款項。
3.3 您同意依照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該商品/服務所提供的付款方式進行付款,對於信用卡支付、分期支付等方式,HTC 網路商店保留核准與否的權利。
3.4 除非HTC 網路商店同意,對於您應支付的商品/服務價格,不得主張從您與HTC 網路商店的其他往來帳款中扣減或抵銷。HTC 網路商店有權於訂單上約定的付款日,對於您應支付的款項對您進行必要的追討,無論該商品/服務是否已經完成送達給您。
3.5 您同意依照你所訂購的商品/服務在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允許的支付方式進行付款。如果您選擇第三方支付或類似之付款服務,您同意遵守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者的使用約款。HTC 網路商店對於您使用第三方支付服務所衍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將不負責,且您同意承擔、賠償,並保障 HTC 網路商店 及其董事、主管、員工、代理人、合作夥伴、供應商、授權人,免於承擔相關損害,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3.6 除相關法律禁止者外,若您未按時付款,HTC 網路商店 得收取遲延利息、取消您的訂單及您存取 HTC 網路商店之權限。遲延利息之數額以每月未支付款項金額之百分之一,或法定最高利率中較低者計算。對於您分期支付之款項,若HTC 網路商店一期未獲給付,將視同全部到期而得向您催收。HTC 網路商店 得委託第三方催收逾期款項,您應支付 HTC 網路商店為催收任何逾期款項所發生之合理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4運送

4.1 我們將會在商業合理範圍內,盡全力將HTC 網路商店上的商品/服務,在標示的運送期限內送達給您。但您同意外島、偏遠區域或特殊天候下的運送存在不確定因素而我們的運送將可能被遲延。外島、偏遠區域例示如下: 

郵遞區號 縣市
890 金門縣 金沙鎮
891 金門縣 金湖鎮
892 金門縣 金寧鄉
893 金門縣 金城鎮
880 澎湖縣 馬公市
881 澎湖縣 西嶼鄉
884 澎湖縣 白沙鄉
885 澎湖縣 湖西鄉
272 宜蘭縣 南澳鄉
365 苗栗縣 泰安鄉
郵遞區號 縣市
369 苗栗縣 卓蘭鎮
424 台中市 和平區
546 南投縣 仁愛鄉
556 南投縣 信義鄉
635 雲林縣 東勢鄉
646 雲林縣 古坑鄉
603 嘉義縣 梅山鄉
844 高雄市 六龜區
847 高雄市 甲仙區
848 高雄市 桃源區
郵遞區號 縣市
849 高雄市 那瑪夏區
851 高雄市 茂林區
929 屏東縣 琉球鄉
953 台東縣 延平鄉
959 台東縣 東河鄉
965 台東縣 大武鄉
966 台東縣 達仁鄉
972 花蓮縣 秀林鄉
978 花蓮縣 瑞穗鄉
336 桃園市 復興區
4.2 如果您在下訂後變更寄送地址或運送方式,HTC 網路商店有權收取額外所生費用。
4.3 如果您所訂購的商品/服務係分次送達,您同意並瞭解每一批次的運送都是HTC 網路商店獨立與您的契約行為,您不得因為單一批次的商品問題而解除全部契約或要求取消其後的各批次到貨。
4.4 除非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另有約定外,對於您所訂購商品/服務的毀損滅失風險,將於該商品/服務送達到您指定送貨地點時移轉給您(如果係無形的數位產品/服務,將於HTC 網路商店提供您下載連結、授權金鑰、授權碼或其他類似權限時)。

5產品保證

5.1 您只能在下列情形下拒收或要求退回HTC 網路商店所寄送的商品/服務,否則HTC 網路商店將不負擔任何衍生的責任:
(1) 產品本身或配件有外觀損壞或零配件短少的情形,且您在收到商品後七天內即通知HTC 網路商店;
(2) 產品本身有瑕疵;
(3) HTC 網路商店所提供或HTC 網路商店上由第三人所提供的服務不完整,且您於發現該服務不完整處後三日內即通知HTC 網路商店。
5.2 HTC 網路商店對於下列情形所引起的損害或損失,將不負擔賠償責任 (1)對於產品的錯誤安裝(2)將產品跟其他有瑕疵的、不適用的或者錯誤安裝的產品連結使用(3)因您的過失、不當使用或其他違反產品規格書/使用說明書的使用方法。
5.3 如果您無理由拒收、持續怠於收受HTC 網路商店所寄送的商品或因為其他可歸因於您或收貨人的事由導致商品無法順利送達時,商品的毀損滅失風險仍將移轉給您,且不妨礙HTC 網路商店法律上應有的其他權利:
5.3.1 HTC 網路商店在此情形,仍有權要求您支付商品/服務總額。
5.3.2 HTC 網路商店得以任何我們認為適當的方法嘗試送達或將商品存放於特定處所並由您負擔毀損滅失的風險。您並同意負擔任何因此所生的額外費用。
5.3.3 如果逾三十日您仍無理由拒收或未能收受HTC 網路商店寄送的商品時,您同意授權HTC 網路商店得以HTC 網路商店認為適當的方式處分該商品,且該處分不妨礙任何您所應負的付款義務。
5.4 當所寄送的商品/服務有發生外觀損壞、短缺或瑕疵故障的情形時,
5.4.1 HTC 網路商店得選擇:
(1) 補齊短缺產品或配件;
(2) 於您將瑕疵商品退回後,維修或更換商品;或
(3) 於您將瑕疵商品退回後,退回您已支付的金額
5.4.2 您同意並承諾遵守 內的退貨須知規定進行退貨。
5.4.3 除非經過HTC 網路商店同意, 若您將商品/服務交予第三人進行維修、替換,您將喪失前述維修或更換該商品/服務的權利。維修或更換該商品/服務,您同意依照HTC 網路商店購物須知內報修服務之規定。
5.5 HTC 網路商店內各商品/服務之保固,請參閱個別商品/服務網頁。如果該產品/服務係由第三人所提供者,您同意依照該製造商/服務提供業者的保固條款規定。
5.6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十八條一項第四款,HTC 網路商店所販賣之商品,在特定合理例外之情形,HTC 網路商店將不接受於7日猶豫期間內退貨,消費者亦不享有7日猶豫期間(或稱鑑賞期),除商品服務瑕疵外,無交易契約之解除權。
此類商品包含但不限於下列產品:
一、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 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八、 其他HTC 網路商店於網頁公告不得退貨之類似商品

6軟體與服務之使用

6.1 當HTC 網路商店所提供的商品本身是軟體或者有附隨軟體的情形,該軟體將依照其內含的授權條款授權給您使用而非販售移轉予您,此外
6.1.1 您不得將該軟體進行重製、修改、翻譯、散布、變更、改作、重組、反組譯、進行反向工程或將其與其他軟體結合,除非(1)該軟體的授權條款同意該行為(2)相關法令明文規定您實施該些行為的權利不得被限制。
6.1.2 除非該軟體之授權條款另有規定,如果您已破壞、開啟該軟體的儲存載具外包裝或已撕毀封條或已實際使用該軟體,則您將喪失退貨該軟體產品之權利。
6.1.3 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HTC 網路商店內的軟體產品係「依現貨現狀提供(“AS IS”,“AS AVAILABLE” )」,且「不保證無瑕疵」,由您自行承擔使用及執行上之一切風險。HTC 網路商店 及其供應商與授權人均未作出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之聲明、保證,概不承擔任何可銷售性(Merchantability)、達到銷售品質、符合特定用途、具有所有權、無權利瑕疵(Quiet Enjoyment)或不侵權等默示保證責任。尤其,HTC 網路商店 及其供應商與授權人概不保證該軟體:(A) 必然符合您的需求;(B)必然不中斷、及時、安全或無錯誤;(C) 從中獲得的任何資訊或內容必然正確、完整或值得信賴;(D)其中任何瑕疵或錯誤必然被更正。透過 HTC 網路商店下載或取得之一切軟體產品內容及其他物件 (包括第三方軟體),您一旦存取即應自行承擔風險,並對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害或損失負完全責任。在法律條款規定不可排除之範圍內,您可能擁有本使用條款無從排除的權利,則該等條款將視為併入本文件內,但HTC 網路商店之相關責任,僅限於該項法律條款所規定之範圍。
6.2 您知悉HTC 網路商店的部份軟體、服務內容可能係由第三方所提供,HTC 網路商店亦可能引導您至第三方的服務或網站。 您將自行決定是否使用第三方的服務或網站,並同意接受其服務或網站所制定的條款與約定,包括但不限於價格、商品交付及付款方式等條款。 您同意並瞭解,您與第三方間的所有約定及第三方所提供的服務或網站內容,將由您自行判斷決定是否接受,其概與HTC 網路商店無關,HTC 網路商店將不負擔任何責任,包含但不限於提供支援服務等;而您就第三方之相關請求,應向第三方提出,不得向HTC 網路商店請求。

7免責聲明與責任限制

7.1 您同意並瞭解,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內,HTC 網路商店內的所有產品/服務係「依現貨現狀提供(“AS IS”,“AS AVAILABLE” )」,且「不保證無瑕疵」,由您自行承擔使用及執行上之一切風險。HTC 網路商店 及其供應商與授權人均未作出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之聲明、保證,概不承擔任何可銷售性(Merchantability)、達到銷售品質、符合特定用途、具有所有權、無權利瑕疵(Quiet Enjoyment)或不侵權等默示保證責任。尤其,HTC 網路商店 及其供應商與授權人概不保證該產品/軟體:
  • 必然符合您的需求;
  • 必然不中斷、及時、安全或無錯誤;
  • 從中獲得的任何資訊或內容必然正確、完整或值得信賴;
  • 其中任何瑕疵或錯誤必然被更正。
透過 HTC 網路商店下載或取得之一切產品內容及其他物件 (包括第三方軟體),您一旦存取即應自行承擔風險,並對因而造成的一切損害或損失負完全責任。且HTC 網路商店對因使用HTC 網路商店而獲取的結果或透過本網站所獲得任何資訊之準確性或可靠性不提供擔保。
7.2 在任何情況下,您應自行承擔使用HTC 網路商店所有風險。您同意並瞭解,HTC 網路商店、HTC 網路商店之代表人及其各級主管、董事、員工、代理人或關係企業皆無須為您因本使用條款、使用HTC 網路商店或因無法使用HTC 網路商店,而可能產生的任何損害負責,特別是衍生性、附隨性、特殊性、懲罰性的直接、間接損害或其他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益、營業、商譽、預期存款或使用上之損失,資料、機密資訊或其他資訊之損失或破壞,營業中斷、人身傷害、財產損害、隱私權喪失、未履行誠信義務或合理注意義務、過失,以及任何其他因本使用條款、HTC 網路商店服務、HTC 專屬內容、第三方商品或支援服務之提供或未提供所致或相關之金錢或其他損失),不論HTC 網路商店是否被告知發生上開損害之可能性。倘若,根據本使用條款或相關法律規定,HTC 網路商店 對於有關於您使用HTC 網路商店應負賠償責任者,HTC 網路商店 之責任,在任何情況下,係以回復您合理信賴而使用HTC 網路商店服務所承受之實際損害為原則,以金錢賠償為限,其上限約定如下:
7.2.1 如損害係因您支付 HTC 網路商店 一次性費用訂購之產品/服務所致,以您訂購該產品/服務已支付之總金額為上限。
7.2.2 如損害係因您支付 HTC 網路商店 週期性款項或訂閱費訂購商品/服務所致,以您所支付的一個月份商品/服務費用為上限。
7.2.3 如損害係因您無償取得之產品/服務所致,以五美元 (U.S. $5.00) 為上限。
7.3 您同意前述7.2條的金錢損害賠償方式是填補您所受損害的唯一救濟方法,不論其是否將使本條規範之各責任限制無法達到基本目的或無法強制執行;亦不論造成損害的法律上原因為何。在相關法律不禁止之最大範圍內,皆有本條之適用。

8賠償

如有任何第三方針對 (a) 以您的帳戶名義,利用HTC 網路商店提交、發佈、傳送或經由其他方式提供之任何使用者內容;(b) 您對於使用HTC 網路商店,以及使用您的帳戶資訊所進行之活動;(c) 您違反本條款;及 (d) 您侵害任何第三方權利等相關或所導致之情況而提出主張或要求,將由您承擔、賠償並保障 HTC 網路商店、其董事、主管、員工、代理人、合作夥伴、供應商及授權人免於承擔相關損害(包括合理的律師費)。在本條款及您的HTC 網路商店服務使用終止或屆期後,此項賠償約款仍具有效力。

9進出口與關稅

任何HTC 網路商店上的商品/服務都受到相關法令的管制,您必須遵守出口、進口或轉銷售相關的國內外法令規定。HTC之商品/服務運送範圍係以國內為主,如果您意圖自行轉運或指定運送到國外,您將可能須自行負擔衍生的關稅、貨物稅、規費等;同時您必須自行辦理進出口時所需的海關文件、貨物證明等。如果因為文件或稅費的欠缺導致您所訂購的商品/服務無法送達完成,HTC 網路商店將無須負擔任何責任,並得依據本使用條款第5.3條規定處理該商品/服務;如果有任何衍生的法律責任,您同意依照本使用條款 第8條規定負責出面處理。

10著作權與侵權通知程序

10.1 HTC 網路商店網站內容的任何部分,非經HTC 網路商店同意,不得重製、公開傳輸、改作、散布等行為侵害HTC 網路商店著作權。關於HTC 網路商店網站內容之著作權,請參考HTC Account條款內HTC專屬內容的規定;關於您在HTC 網路商店所張貼、提供的內容(“使用者內容”),我們亦將依據HTC Account條款的規定運用。
10.2 您同意尊重 HTC 網路商店 及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若您認為 HTC 網路商店提供之資料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或具毀謗性,請依照HTC著作權侵權投訴通知與程序,通知 HTC 網路商店。HTC 網路商店 收到通知後,得移除或停止存取任何侵權或毀謗之資料。HTC 網路商店得以侵害 HTC 網路商店或他人權利為理由,刪除、修改您在HTC 網路商店上的著作內容或終止您對HTC 網路商店服務之存取權限。

11通知

11.1 關於本使用條款下的任何通知:
11.1.1 如果是以您為收件人的通知,將以專人遞送、掛號郵件、傳真或以電子郵件傳送到您在HTC 網路商店所留下的聯絡地址
11.1.2 如果是您向HTC 網路商店所為的通知,您必須以專人遞送、掛號郵件、傳真或以電子郵件傳送到(1)HTC 網路商店對您訂單承諾的通知信函中所載地址、電子信箱。
11.1.3 如果是任何法律程序上的文件送達,您必須以掛號郵寄方式將寄至下列HTC 網路商店法律文件地址: 
收件人:宏達國際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HTC 網路商店法務長 
地址: 330 桃園縣桃園市興華路23號
11.2 上述通知將在下列時間點被視為已經合法送達:
11.2.1 如以專人遞送,於送達該地址之日(遇非工作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生效)。
11.2.2 如以郵件送達,於郵件寄送之日起五日後。
11.2.3 如電子郵件寄送,於下列時段中最先發生者 
(1)收件人已經收取該電子郵件 
(2)寄件人收到該電子郵件已經成功送達或被收件人讀取的郵件系統通知 
(3)寄件人寄出且未收到傳送失敗的通知滿48小時之後。

12爭端解決之準據法與司法管轄 :

12.1 您同意您與HTC 網路商店間,皆以臺灣法為本使用條款之準據法解釋之,除適用其他法律而無法透過合意排除者,該準據法適用於任何因違反本使用條款所為之任何契約上或非契約上之請求。於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您同意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因本使用條款所致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 (包括契約上及非契約上的) 的第一審管轄法院。但如相關法律有專屬管轄之規定,則依照該專屬管轄之規定。
12.2 您同意關於本使用條款以及您與HTC 網路商店間的交易,皆不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任何條款。您同意關於您對於HTC 網路商店的請求權(包含契約上或非契約上的),皆不得讓與他第三人,且您同意僅以最終消費的消費者地位提出請求而不得參與聯合提起團體訴訟或相類似法律程序。

13本條款之變更與終止

13.1 您同意HTC 網路商店保留隨時通知變更本使用條款的權利,HTC 網路商店 得於網站上張貼更新之使用條款或以任何其他合理的方式通知,您隨時可至 HTC 網路商店網頁上檢視最新版的使用條款。您將自更新使用條款中指定之生效日起受該條款之拘束。若您不同意更新使用條款,應於生效日前停止使用所有 HTC 網路商店提供之服務,終止後,您仍有義務支付終止以前您帳號應負的所有費用。若您於生效日後繼續使用 HTC 網路商店,即視同您接受該更新使用條款。
13.2 您同意HTC 網路商店得未經事前通知,隨時終止本使用條款,或暫停、終止您使用HTC 網路商店之服務。HTC 網路商店 得刪除本公司伺服器上與您的帳號相關之所有資訊、檔案、訊息、簡訊、偏好設定及內容 (包括 HTC 專屬內容、使用者內容及第三方物件),您將立即並永久喪失一切折價券、通行證、憑證、信用額度,或任何與 HTC 網路商店直接或間接相關之有價物件。 針對您的HTC 網路商店帳號或存取HTC 網路商店服務權限之終止或暫停,HTC 網路商店、相關授權人或服務供應商概無任何法律責任。第7-8條及第10-13條約定,於終止後仍具效力。

14一般條款

14.1 如本使用條款中任何條款經有管轄權之法院認定為違法、無效或不可執行,其餘條款仍將具有完整效力。
14.2 您與HTC 網路商店約定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執行本使用條款,因此您與 HTC 網路商店同意,如任一條款經認定為不可執行,若有修訂之可能,將於使之可執行的必要範圍內修訂該條款,包括將該條款刪除。
14.3 條文標題僅係便於參照,並無法律上或契約上重要性亦不影響該條款之解釋。
14.4 HTC 網路商店隨時得不經通知,讓與本使用條款之全部或一部。您不得讓與本使用條款,或是讓與、移轉、轉授權您在HTC 網路商店中之權利 (包括任何存取服務之權利)。
14.5 HTC 網路商店若未對您或第三人之違約情事提出請求或採取相關作為,並不視為HTC 網路商店拋棄對您違約情事之請求權或其他法律上權利。
14.6 本使用條款 (包括任何額外條款) 構成您與 HTC 網路商店間就HTC 網路商店服務之完整合意。您與 HTC 網路商店均對他方保證本使用條款明文記載的所有聲明、表述、保證或擔保即為其完整的擔保;且於簽約時已無其他除此以外得據以主張之權利或救濟。前述約定並未限縮或免除任何依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限縮或免除之責任。
14.7 除您、HTC 網路商店、HTC 網路商店之繼受人及經允許之受讓人外,其他第三人均無權行使本使用條款中之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