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須知

4962 views  April 29, 2019
  1.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消費者於本公司網站消費均享有商品到貨7日猶豫期。請注意,猶豫期非試用期,您退回的商品必須是全新的狀態(電子產品不能開機試用),並有完整包裝。
  2. 商品一經拆封即可能影響退(換)貨權利,請您於猶豫期內,小心保持商品全新狀態並保留原包裝,及所有內附的贈品或說明書。
  3. 消費者凡申請退換貨/退款,已使用之優惠券概不退還。
  4. 消費者因檢查或使用導致商品有毀損或變更非原全新之狀態,本公司得按商品毀損滅失程度收取回復原狀之費用。
  5. 凡退(換)貨之訂單,需退回同訂單之整批商品。另換貨商品僅限新品瑕疵並限定同款規格、同色換貨,每張訂單僅提供乙次退貨或換貨服務。
  6.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第十九條第二項,及第十八條一項第四款,HTC 網路商店所販賣之商品,在特定合理例外之情形,HTC 網路商店將不接受於7日猶豫期間內退貨,消費者亦不享有7日猶豫期間(或稱鑑賞期),除商品服務瑕疵外,無交易契約之解除權。
    此類商品包含但不限於下列產品:
    一、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
    二、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三、 報紙、期刊或雜誌。
    四、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五、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六、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
    七、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八、 其他HTC 網路商店於網頁公告不得退貨之類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