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令 台財稅字第1020002795號 「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於交易完成後主動開出電子發票,不直接郵寄紙本發票。並以Email發送發票開立通知信給您,以茲證明。
電子發票也會於期限內上傳至整合服務平台留存,消費者可利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消費紀錄。
因消費資訊及發票資料已全數回傳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故「二聯式電子發票」僅依財政部交付之每期統一發票中獎通知之紙本領取名單,開放紙本申請。
沒有使用載具的消費者,發票將由HTC 網路商店進行託管,每逢單月26日HTC 網路商店系統將自動對獎(已索取/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中獎發票將於10日內以掛號寄至您所填寫的寄送住址,並寄mail通知您。
使用載具的消費者,「二聯式電子發票」每逢單月26日將由財政部自動對獎(已索取紙本/已捐贈/已作廢發票除外),並於單月28日產生中獎清冊供營業人下載索取。
各載具對應之中獎通知單位:
載具 | 狀態 | 中獎通知單位 | 如何領取中獎發票 | |
手機條碼 自然人憑證 |
未歸戶 (註1) |
由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依據消費者留存之電子郵件以及手機簡訊通知中獎,亦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或便利商店多媒體服務機查詢。 | 中獎人可至電子發票平台或多媒體服務機(如:7-11 ibon/全家 FamiPort/萊爾富 Life-ET/OK.go)列印紙本發票向郵局兌獎。 | |
已歸戶 (註2) |
已設定領獎帳戶 | 獎金將於開獎次月6號直接匯入歸戶指定帳號中(扣除應繳納稅額)。 | ||
未設定 領獎帳戶 |
中獎人可至電子發票平台或多媒體服務機(如:7-11 ibon/全家 FamiPort/萊爾富 Life-ET/OK.go)列印紙本發票向郵局兌獎。 |
(註1)※如您未曾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手機條碼或自然人憑證之歸戶設定,您的發票即為未歸戶。 手機條碼載具及自然人憑證載具歸戶,請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平台進行。
(註2)※誠懇的建議您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進行歸戶設定,即可透過平台自動對獎;如完成領獎帳戶資料設定,還可自動將獎金匯入帳戶中,不用再擔心發票破損、遺失或忘記領獎。
依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發票兌獎必須使用發票正本。一張發票僅有一張正本,電子郵件內所提供的列印僅供參考之用,不具兌獎的功能。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有任何兌獎疑義,可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查詢,或撥打電子發票24小時免付費專線0800-521-988。
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因此發票上的品名將依實際訂購的商品名稱開立,請恕無法指定開立其它品名或指定開立日期。
發票採用系統化自動開立,故一筆訂單對應一張發票,請恕無法分別開立多張。如有分別開立需求,請將商品分別下單。
Q: 沒有紙本發票,如何捐贈發票給社福團體?
請於填寫訂購資料時,挑選”捐贈發票”,勾選您欲捐贈的社福團體即可。
消費者選擇捐贈後,其所有權將轉屬於受贈單位(同傳統紙本發票捐贈)。
可以。您的發票若需開立統一編號,請於填寫訂購資料時一併填入。提醒您,有公司統一編號之發票一經開立,無法再換開為個人戶發票或變更為其他公司統一編號。
(三聯式發票)亦無法換開為個人戶發票。發票一經開立,對於買方名稱及統一編號不得任意更改或應買方要求改開其他營利事業及統一編號。